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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培训
长宁总工会举办《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培训
据《劳动报》报道,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已于7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对派遣制用工的岗位范围、用工比例、同工同酬等问题做了新的规定和解释。日前,长宁区总工会在区工人文化宫举办《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专题培训活动,进一步推进新修订法案的贯彻实施。
此次《劳动合同法修改决定》的出台,对于规范派遣服务工作的开展以及派遣行业的发展都有重大意义,也对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次专题培训共吸引长宁区的国有企业工会负责人和街镇工会专职副主席80多人前来学习。区总工会特邀长宁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娄阓、劳动人事仲裁院副院长戴剑雄作为主讲嘉宾,他们从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实践操作和案例索引等角度为大家进行了讲解和专业指导。
不少工会干部表示,贯彻执行好此项法案是工会组织配合政府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举措。据介绍,今后长宁区总工会还将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建设,特别是要发挥国有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借助法院、劳动仲裁院专业力量开展更多专业普法宣传和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工会干部执行诉调对接、前置调解的工作能力,推动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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