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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香港问题谈判始末2 谈判解决香港问题 谈判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亲历记

  1983年1月,周南被任命为外交部部长助理,次年9月担任副部长,后担任中国代表团团长,全程参与了中英香港问题的谈判。这篇由周南口述的文章,为读者了解当时的谈判,特别是他由幕后走到台前,正式走马上任中方代表团长之后的一些细节提供了详细史料。 

  折冲樽俎任首席 

  中英香港问题谈判的前七轮当中,在邓小平同志的领导下,使得英国政府终于认识到他们希望以“主权换治权”的愿望是不可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中英谈判就此一帆风顺了。 

  第7轮会谈后,英国驻华大使、谈判代表团团长柯利达奉召回国当撒切尔夫人的顾问,继续主管香港的事情。英国换了伊文思大使当谈判代表团团长。这时中方也决定换马,1984年1月25日,第8轮会谈时就让我接替姚广当团长。中英双方代表团原有的团员都没变。 

  按照习惯做法,每一轮正式会谈只有两天。会谈时,中英双方都一本正经地做正式发言和评论对方的发言,很难深入交换意见和进行磋商。鉴于此,我担任中方谈判代表团团长以后,增加了双方私下的接触和非正式磋商。 

  英国人的谈判方式是典型的“迂回战术”。对我们提出的基本方针,他们并不明言反对,而是在每轮会谈中,针对每一项议题,掏出几页纸,大谈他们对中方提出的每一条方针的“理解”。他们的理解跟我们的理解相差很大,实际上就是要损害中国的主权,维护他们在香港的特殊利益。 

  这一阶段会谈中涉及以下几个重要问题: 

  中央和地方的关系问题。中方提出的协议文件草案中明确讲,香港特别行政区直接隶属于中国中央政府。英国方面竟然要求删掉。我们说,香港不隶属于中国中央政府,难道还隶属于大英帝国政府吗?不行,一定不能删掉!英方还说要在1997年6月30日把香港政治、行政管理权直接交给特区政府,想绕开中央人民政府,来个“私相授受”。

我说这怎么行!香港是英国从中国手中抢走的,按照中英协议,理所当然地要交还给中国政府,为什么要绕过中央政府呢?这又是什么意思呢?英方一定要把香港政治、行政管理权先交还给中国中央政府。因此,在1997年6月30日晚上交接仪式上,大家可以看到,英方是先把香港政治管理权交给中国,然后中国中央政府再把高度自治权授予香港特区政府。 

  外交问题。中方主张,香港是中国的一个地区,凡是和中国建交的国家都可以在香港设立总领馆或领事馆,但不能设大使馆。英方却不同意,要求在香港设高级专员公署,即 high commission。我在英联邦成员国工作过,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英国把其设在英联邦国家的大使馆叫做高级专员公署,以表示它的特殊地位。于是,我说,你们提这个是什么意思?我知道你们只在英联邦国家设立高级专员公署,而且只是在那些国家的首都设立。将来的香港,只是中国的一个特区,中国的首都在北京,不在香港。你们究竟是什么想法?是不是想把未来的香港特区变成准英联邦成员国,或者是英联邦成员国?后来,英方看这招也不行,只好同意在香港设总领馆。 

  特区政府的官员问题。这个问题在拟定12条基本方针的时候,没有完全讲清楚。后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后认为,应该讲清楚,可以保留一些外国人当港府顾问或者低级官员,但港府主要官员必须由在香港有长期居留权的中国人担任。这些“主要官员”指的是特区政府的司长级别的官员。这才能体现香港的回归,要不然还是外国人统治啊!英方就想改这个东西,谈判中要求规定外籍人士可以担任港府行政的高级职员,即司长级官员。我们说这个不行,如果那样的话就等于除了特首是中国人之外,其他的高级职员还是英国人,照样是英国管治,那不是又跟你们撒切尔夫人的“主权换治权”一样了吗?我们把英国人的无理要求打了回去。 

  小平一怒安天下 

  另外,还有一个大一点的问题,就是驻军问题。在同意香港实行高度自治的同时,中国中央政府要保留必要的权力,其中首先是国防、外交必须由中央直接管理。既然国防、外交由中央政府直接掌握,那么中央政府就有权在香港驻军。英方却又百般抗拒,说中方一旦驻军,香港老百姓就吓坏了,都要移民了。对这个问题,我代表中方在谈判中明确讲,这个问题已经谈了多次,英方反对驻军毫无道理。而且驻军对香港的繁荣稳定有利无弊,希望英方采取合作的态度,不要再无理取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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