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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两年取得五大成果
两年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垦区的1700个县(市、区、旗、团场)实施,共培训农村劳动力530万人,转移就业460万人,受到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的欢迎,被称为“德政工程”。
据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4年4月农业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共同启动实施“阳光工程”以来,取得了五大显著成果:
——农民得到了直接补贴,降低了培训成本。中央和地方安排的财政补助资金,通过培训券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直接补助给了农民,许多农民实现了免费培训。
——提高了农民外出务工的就业能力。通过参加“阳光工程”培训,很多学员达到初级以上职业技能水平,有的达到了中级水平,受训农民的就业能力明显增强,大多数农民获得了稳定的就业岗位。
——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阳光工程”采用“订单培训”模式,培训单位凭招工订单向政府申请培训任务,对农民进行招生,有组织地将培训学员送到用人单位,减少了流动的盲目性,降低了农民外出务工的成本。
——促进了农民增收。通过培训就业的农民,人均月收入达到800多元,比未接受培训的新转移就业人员普遍高出200元左右,比在家务农收入高出400多元。
——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阳光工程”的示范带动下,各地都出台了培训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制定配套政策,推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各地共安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10亿元以上,带动地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200万人以上,大幅度提高了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培训的比例,使全国外出劳动力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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