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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培训中心”的变异

  “每天开半小时的会后就去桑拿、美容、唱歌、打保龄球等等,每人每天消费标准1000元。”日前,在北京某局工作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员工到自己的‘培训中心’培训,时间一般2~3天。最后,还每人发一张购物消费卡。”(见8月19日出版《瞭望新闻周刊》)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这种机关豪华“培训”习气,如今已是一些地方“公开的秘密”。近些年来,不少地方纷纷兴建的“培训中心”,许多已成为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培训等为一体的豪华宾馆,越来越偏离了培训的本意。

  原本职业教育意义上的培训中心,竟然摇身一变为“桑拿、美容、唱歌、打保龄球”唱主角的娱乐中心、休闲中心,并且动辄便是“每人每天1000元”的消费标准,这样的培训中心的职能变异不能不让人质疑———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去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过10493元,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255元,这意味着,“每人每天1000元”的公务员培训消费标准,实际上已经超过城镇居民一个月的可支配收入。

  如果说上述这种“每天开半小时的会”然后“桑拿、美容”的机关培训,在形式上仍然可视为一种公务消费或“工作需要”的话,那么,接下来记者调查采访到的有关“培训中心”的种种内幕,就更让人触目惊心了———据业界人士估计,目前全国尚未进入商业酒店序列的各级党政机关、大型国企培训中心至少超过1万家,其中85%以上处于亏损和临亏状态,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地区,培训中心的亏损率甚至超过90%。一方面是培训中心的大面积亏损,一方面又是“每人每天1000元”的高消费,如此巨大的反差,最后又是由谁来埋单呢?而如此高成本的奢侈“培训”,离腐败的性质又有多远?谁给了某些人随意支配这笔公共资金的权力?

  为提高机关干部的职业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适当建设培训中心是必要的。但如果没有坚实的制度约束做基础,如严密的公共预算、公开的财政监督等,再美好的目的也可能走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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