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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启动 操作人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全国各省级环保部门相关人员齐聚北京,参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培训班。从今年开始,国家环保总局将组织各省陆续开始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所有操作人员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正式的培训工作从2006年4月1日起,各省将按统一教材、统一培训标准颁发统一证书,并陆续建立培训中心。 
  与发达国家成熟的服务业市场比较,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无论在规模、技术水平、从业队伍素质,还是在市场化程度、服务范围与能力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我国大部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由生产企业自行运营,操作人员大多未经过专业化培训,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现状令人担忧,稳定达标率不高。为推进污染治理设施的市场化、专业化运营,国家环保总局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开展市场化运营试点工作。目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行业增长速度明显加快,正处于快速扩张及产业结构不断调整的阶段。为提高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和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市场秩序,2004年12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总局23号令)。实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对于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环境管理、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环保投资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环保总局23号令,所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为改变运营操作人员素质不高、设施运营缺乏制度规范、一直处于低水平运作状态,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全国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开展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工作。该项培训工作的开展不仅是国家环保总局推进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工作的需要,也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精神在环保行业的具体落实。培训工作将主要侧重操作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在培训工作中的行业管理作用,加强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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