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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草案)正引发激烈争议。在中国社会的利益博弈对“立法”越来越有“路径依赖”的时候,关注中国法学界的分化,就是关注中国社会的利益博弈本身。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至少表现出三个值得关注的倾向:

  法学正继经济学之后,成为公共政策的争论平台;法学领域内的争议与经济学领域内的争议,议题不同,根源一致;经过了短暂的共同进退之后,法学界内部的观念和话语分化,正凸现于公共领域。

  若非据说资质有问题的“跨国企业人力资源协会”的代表在关于《劳动合同法》的研讨中迸出“撤资”二字,关于《劳动合同法》草案已经延续日久的争论,不会在短时间内突然吸引国人如此之多的目光;若非冲突的双方——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和华东政法学院董保华教授——分别被冠以“劳方代表”和“资方代表”的刺激头衔,这场几乎已经告一段落的争论,也不会在媒体上急剧升温。

  争论发展到令人侧目的时候,情势急转,宣称可能“撤资”的当事人身份被质疑,常、董二位教授表示,他们站在学者的立场,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做任何一方的代表。

  尽管如此,他们又仍然宣称,争议虽起因于劳动合同法草案条文,但根本分歧却在如何判断中国今日的社会矛盾以及采取何种角度面对市场经济带来的问题。他们毫不犹豫地将这次争论与《物权法》之争相联系,并将中国法学在改革中的角色与经济学做了对比。

  在常凯看来,中国不仅存在“主流经济学”,亦存在一个与“主流经济学”声气相通的“主流法学”。这个“主流法学”致力于建构中国市场经济的公法和私法制体系。2004年,“主流法学”的威望因“私产入宪”达至顶点。但常凯认为,这个于改革功不可没的群体,却多年不重视乃至忽视社会法域的存在。

  与常凯在争议中各执一端的董保华亦表示,多年来,他在法学界的主流与非主流之间,角色屡变。若非新的国家战略部分修正了GDP至上的考评机制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发展战略,他认为,劳动法学研究和劳动权利保障,仍将趴伏在GDP增长冲动之下。而这正是劳动法研究边缘化的根源所在。

  与《物权法》之争中法学界共同面对质疑不同,常、董二人从“加强劳动者权利保护”的起点出发,很快走向了两个方向。用常凯的话说,分歧不仅关乎立法技术,更关乎价值取向和利益立场;董保华则认为,劳动法学者有“睁眼”和“闭眼”之分,分歧是因为“有人喜欢闭着眼睛喊口号”。

  立法中的争议并非始于《劳动合同法》,更不终止于《劳动合同法》。在中国社会的利益博弈对“立法”越来越有“路径依赖”的时候,关注中国法学界的分化,就是关注中国社会的利益博弈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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