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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环办函〔2007〕418号

关于举办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促进规划环评的发展,提升规划环评管理队伍的理论及实践能力,提高规划环评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我局定于2007年7月至8月举办五期规划环评培训班,其中两期为管理人员培训班,三期为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具体工作由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市的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从事规划环评管理的负责人员;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环保总局发布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推荐单位中从事规划环评编制和研究的技术人员。

  二、培训教材及授课老师

  本次培训统一使用《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案例讲评(第一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年11月第一版)为参考教材,邀请国内典型案例的技术人员和战略环评领域的权威专家负责授课。

  三、培训时间、地点

  管理人员培训班定于2007年7月24日至26日和8月7日至9日,培训地点在国家环保总局北京会议与培训基地,每期培训时间为3天。

  技术人员培训班定于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举办,培训地点安排在大连、厦门、成都(或昆明),每期培训时间为5天。具体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等会务事宜由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另行通知。

  四、培训班报名

  请各单位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请参加管理人员培训班的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传真至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资质管理与培训部(010-51095479)。管理人员培训班每期培训限额80人,额满为止,不收培训费,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7月第一周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公布报名名单。

  技术人员培训班具体事项由承办单位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于6月底前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网发布。

  五、联系人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沈帆

  电话:(010)66556426,66556424(兼传真)

  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白立军

  电话:(010)51095481,51095479(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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