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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加快职业培训信息化建设,促进多媒体和仿真模拟等现代培训技术方法的应用,提高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举办第二届全国职业培训软件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面向全国职业培训系统,积极宣传和推广多媒体和仿真模拟等现代培训技术方法,促进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应用现代培训技术,提升培训技术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集中社会优秀的职业培训资源,服务于职业培训系统。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分为专业组、职业培训机构组和个人组。
专业组参赛对象是各类职业培训软件开发单位,包括企业和研究院所等;职业培训机构组参赛对象是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包括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其他职业培训学校等;个人组参赛对象是拥有参赛作品全部知识产权的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参赛作品
(一)基本要求
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作品,能通用于操作系统平台。作品中引用他人资料的,必须注明出处。
参赛作品中不得出现与开发单位或作者有关的信息,首届职业培训软件大赛获奖作品不得再次参赛。
教学课件类作品应注明课程名称,并说明所采用的职业标准、教材或其他内容依据。
(二)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分为教学课件类和应用软件类两大类。
教学课件类作品是采用计算机多媒体、仿真模拟等技术,辅助职业培训理论或技能教学的作品;应用软件类作品是用于职业培训管理或模拟技能操作的软件等。
(三)作品形式
作品载体为光盘。具体包括程序和相关资料。
教学课件类作品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方案、教学脚本、软件使用说明;应用软件类作品的相关资料包括功能说明、性能指标说明等。
(四)作品内容
专业组:教学课件类作品应对应一门课程的完整内容或一个职业资格等级技能操作要求;应用软件类作品应对应一类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或课件制作活动。
职业培训机构组:教学课件类作品应对应一门课程的理论或技能要求,或一个职业资格等级技能操作内容;应用软件类作品应对应一类教育教学管理活动或课件制作活动。
个人组:教学课件类作品应至少对应一章知识教学内容或一个完整的技能模块。
四、赛事组织、评选和奖励
大赛设组委会,负责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大赛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参赛作品接收截至日期为2005年2月20日。请各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宣传、动员和组织本地区职业培训机构和个人参赛。
组委会聘请专家组,于2005年5月20日前,按照分类汇总、初评、复评和终评的程序进行评审,评选出优秀作品奖和优秀组织奖。优秀作品奖,每组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同时,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及获奖作品综合得分累计,评选出优秀组织奖6名。
评审结束后,将举行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并对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奖金)。
五、其他
大赛组委会保护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
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osta.org.cn)和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网站(http://www.chinact.org.cn)上将刊登大赛相关信息。
报名办法、评审标准和其他有关事项由组委会另行发文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00四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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