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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为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

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民办职业培训经验交流暨工作推动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健康发展,劳动保障部与中国职协共同召开民办职业培训经验交流暨工作推动会议。这次会议,我们共同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精神,交流民办职业培训管理和办学经验,表彰先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典型,研讨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有效措施。相信对于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了广东省技工教育成果展,并实地参观了广东省华立技工学校,山东、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和四所学校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经验,这有利于加强各省培训工作的交流,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创新办学机制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典型,并将筹备成立中国职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业委员会,这些都是会议的成果。在此,我代表劳动保障部向所有受到表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业委员会的成立预先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支持和指导民办培训的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6月17至18日,教育部和劳动保障部等七部委召开了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明确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任务目标。同时,会议提出,要把发展民办职业教育和培训作为职业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下面,围绕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依法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工作,重点谈三点意见: 

  一、站在职业培训事业发展的全局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是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的需要。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就业是关系到民生之本的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而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2003年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实践证明,加强职业培训,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民办职业培训是我国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开展对新生劳动力的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必须高度重视发挥民办职业培训的作用,更加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形成公办和民办职业培训共同发展,为劳动者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的格局。 

  (二)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是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训的客观要求。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是由各类社会组织、企业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培训机构。从它诞生之日起,就确立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办学宗旨。与大多数公办学校相比,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较少受计划体制的束缚,突出面向市场的办学特色,通过多年来的市场摸索和竞争,一些培训学校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办学路子和品牌效应。因此,在不断加大政府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的同时,必须广泛发动和组织社会各方面有积极性的机构或人员参加到职业教育事业中来,引导民间资金对职业教育培训投资,这不仅能增加全社会职业教育的资源,加速形成教育供给的多样化,而且有助于推动整个职业培训在办学观念、办学模式、办学机制等方面的改革,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办学模式开放化、办学形式多样化、办学机制灵活化、办学质量特色化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直接服务。 

  (三)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工作,是加快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的需要。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需要一大批掌握先进工艺和技能的人才,不断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竞争力,这也是使“中国制造”走向世界的关键所在。去年,中央召开了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将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刚刚结束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发挥社会各方优势,加快技能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为新型工业化提供人力资源的支持。院校培养是技能人才成长的重要途径,但单靠公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作用。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同样大有可为。 

  二、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发扬光大;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下,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统筹规划和大力推动下,我国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快速发展,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我国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发挥积极作用。据统计,截止2003年底,全国约有1.9万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开展职业培训567万人次,其中,有331万人实现了就业。 

  回顾这些年来民办职业培训的发展实践,可以总结出这么一条规律,即凡是适应市场需求,遵循市场机制,依法规范办学,突出办学特色的学校,就能做强做大,就能在培训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也能赢得良好的社会声誉;反之,则会被市场所淘汰。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经验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总结大家的经验,有以下几个共同点: 

  一是坚持贴近市场服务就业的办学宗旨。即坚持按照劳动力市场需求确定人才培养的方向和内容,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结构,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使培养出来的人才能尽快实现与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对接,成功地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就业。 

  二是坚持强化技能训练的办学特色。职业培训的生命力就在于培养一批动手能力强、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高素质劳动者,而这就要求加强实操训练,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一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之所以能在激烈的市场角逐中立足和发展,就是坚持了技能训练这一办学特色。 

  三是坚持质量信誉至上,依法规范办学的管理模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长期的市场摸爬滚打中总结出一条心得体会,那就是必须内抓管理,练好队伍,外塑形象,诚信办学。正是依法办学,严格管理,才能使得学校的工作有章可循,提高效率;正是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吸引和稳定高质量教师队伍,实现学校的稳步发展。 

  四是坚持拓展服务范围,强化培训效果的办学思路。民办职业培训从市场需求出发,面向全社会有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包括新生劳动力、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企业在职职工、向非农产业或城镇转移的农村富余劳动力等,提供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项目,受到普遍欢迎。 

  这些经验,来自实践,体现了客观规律,应大力加以推广,供更多的民办培训机构学习借鉴。 

  在充分肯定我国民办职业培训日益旺盛的发展势头的同时,也不能忽略目前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从办学内部机制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部分学校管理制度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而忽视长远的社会效益,缺乏长期规划和远景目标,制约了自身的发展;二是教师队伍不稳定,许多学校大量聘用退休教师,缺乏一支能够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中青年骨干教师队伍,且教师的待遇福利保障不到位;三是办学经费来源渠道不宽,许多学校经费来源主要靠收取学费,难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四是培训质量参差不齐,许多学校还没有真正形成立品牌,树形象,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谋发展的意识。 

  从办学外部环境来看,也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许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和管理还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二是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一些地方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和管理不能和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三是社会对民办职业培训的认可程度和信任程度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断改善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加强服务,搞好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指导和管理,保护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合法权益,支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加快发展。 

  三、要以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来指导和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工作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民办职业培训的法律地位,并对民办学校的设立、管理、监督、扶持、奖励以及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都必将对规范和促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贯彻落实好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法,指导和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工作。 

  新的理念,就是要倡导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的理念,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投资办培训,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根据市场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形式,形成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格局。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民办职业培训是我国职业培训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的生力军,民办培训机构的出资者、管理者和教职员工是新时期中国职业培训的改革者、创业者和实践者,要视为公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同盟军和好伙伴。 

  新的思路,就是要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一方面,要做好依法审批和管理工作,尤其是在政策激励、技术支持和教学服务等方面加大服务力度。另一方面,按照市场规律,引导优势资源的整合和重组,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做强做大。具体工作中,一是要克服对民办机构的歧视,首先要做到公办、民办平等对待;二是要克服认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只能做小不能做大,只能做低端不能做高端的偏见,要尊重、理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做好、做大、做强的愿望,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三是要克服放任自流,要做到积极引导、热情支持、依法保护。 

  新的方法,就是要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行政管理的做法,在运用法律和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的同时,更多地发挥好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利用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开展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质量的评估,以结果改造过程,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改善管理,提高质量。具体工作中,要注重把促进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的效果作为检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重要标准。 

  为此,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纳入培训就业总体规划,同时,开展专题调研,摸清本地区民办职业培训发展需求和现状,抓紧制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民办职业培训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培训以及人才工作整体规划。要确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工作责任制,坚持依法管理,推动事业发展。 

  第二,制定配套政策,提供有力支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紧密配合当地人大和政府,加快制定促进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支持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争取地方政府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并明确一定比例用于民办职业培训发展。要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使国家用于发展职业教育的专项资金,向培训质量高、办学特色明显,特别是在高技能人才培训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倾斜。要帮助落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建设用地、税收优惠、金融信贷以及教师、学生各项待遇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学校同等的待遇。对承担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等任务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培训经费补助。 

  第三,改进管理手段,提高服务意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招生广告、学费收取、专业设置、教材选用等方面都享有自主权,不再需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这就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改变管理方式,改进管理手段,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做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健全审批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要本着信息公开化、程序简约化、服务优质化的原则,尽量简化审批手续,做好相关服务。另一方面,要将事前审批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会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监督和评估作用,探索建立中介评估制度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等级制度,引导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规范办学,加快发展。 

  第四,加强宣传交流,实行典型引路。要利用多种新闻媒体,通过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各级政府关于鼓励民办职业培训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在创新办学机制、依法规范办学、提高办学成效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发掘和树立一批具有开创性和推广性的典型,引导公办学校学习、借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经验,不断深化整体改革,提高发展能力。 

  这次会议,将筹备成立中国职协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业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非常好。今后工作的一个趋势,就是政府部门要转变工作职能,许多具体事务性工作要交给协会去做,要充分发挥协会在加强信息沟通、经验交流、推动工作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工作的重要渠道。中国职协是国家在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方面最高的协会,林用三会长是劳动保障部的老部长,是中国职业培训改革的倡导者和中国职业培训事业的培育者,相信在中国职协指导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专业委员会将成为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知心朋友,成为沟通民办培训机构与政府的桥梁,成为民办培训机构的“娘家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切实有效的活动,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提供更为直接和有效的服务。 

  民办职业培训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社会的关注,也离不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身的努力。希望所有受到表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这次表彰为新的起点,按照与会同志提出的倡议,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突出办学特色,提高培训质量,在服务就业和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做出更加显著的成绩。 

  同志们,《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为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让我们共同努力,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开创民办职业培训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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