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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罗田县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培训 努力培训农民增收致富

罗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简称县阳光工程办),现有工作人员5人,来自农业、财政等部门,办公室挂靠县农业局与科教股合署办公培训。今年,在上级“培训阳光工程办”具体部署安排指导下,他们精诚团结,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紧张而有序的工作,精心组织实施了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大力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效地促进了罗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提升了农民就业岗位档次,增加了收入,加快了县域经济发展。全县共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引导性培训6763人,开展以订单式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示范性培训3263人,实现转移就业3263人,转移就业率达100%,比省阳光工程办下达罗田县1500人培训计划,增加1763人。预计今年全县农民人平纯收2500元,其中有818元来自外出务工收入,占纯收入的32.7%,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他们主要事迹有: 
一、统筹协调定培训机构,强化培训组织领导。 
实施“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是增加农民收入的亮点,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始终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采取了主要领导亲自上培训,分管领导具体抓培训,部门按职能分工具体做好各自的培训服务工作,全面实行培训目标责任制。形成了“政府统筹、农业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培训格局。这与“县阳光工程办公室”的精心工作,艰苦努力是密不可分的。今年年初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一名政协副主席为副组长,农业、劳动、教育、财政、科技、扶贫办、共青团、妇联等为成员单位的罗田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农业局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4人专门抓“阳光培训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县阳光工程办”成立后,他们多方奔走,积极协调,及时汇报工作宣传领导,取得领导支持。在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阳光工程”领导小组,并设立12个劳动力外出务工信息网点,挂牌乡镇农技站,每点聘用2─3名兼职信息员,同时还在全县411个村聘用了村主职干部兼职信息员,积极开展工作。从而健全了组织体系,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了工作合力,确保了“阳光工程”顺利实施。 
二、公开公平公正定培训单位,巩固培训阵地。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县“阳光工程”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采取培训单位自愿申报,“县阳光工程办”组织相关专家,按照农业部等六部委制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要求,认真开展了培训机构认定工作,全县共认定培训机构4所。其中按隶属关系分:省属分校2所、县属2所;按其所有制性质分:公办3所、民办1所;按主管部门分:农业部门2所、教育部门1所、劳动部门1所。这4所学校都具有一批优秀的专业技术教师,相应岗位必备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基地,总培训能力每次能达1200人以上。通过严格把关,认定合格的培训机构,建立了固定的培训基地,巩固了“阳光工程”培训阵地。 
三、精心调研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任务。 
为了掌握市场用工需求行情及本县劳动力资源状况,县“阳光工程”办,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培训学校,多次南下广东、北上首都、东赴上海、江浙,西到新疆等省市自治区,摸用工行情,并在沿海及内地大中城市设立用工信息窗口35个。同时,还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劳动力资源状况,摸清底数,建立了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台了《2004年─2010年罗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总体规划》和《罗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确定2004年在全县范围内开设15个岗位(工种)的技能培训,规划全年开展引导性培训6000人,其中示范性技能培训1800人的目标任务,转移就业1800人。并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乡镇,纳入年终政绩考核,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乡镇按职责,协助认定的培训单位组织好生源。培训单位按照“自主招生、自主培训、自主管理、自主联系安排就业”的“四自主”原则,精心开展培训,认真组织劳务输出,由于工作扎实,现已转移培训安置就业3263人。据跟踪调查农民工就业情况,满意率达85%以上。 
四、多样化培训定模式,提高培训就业率。 
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就业率,他们引导各培训单位开展多样化的培训,探索了一些有效模式。一是委托订单培训。培训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订单,根据用人单位的委托书或就业订单,开展定向、定点招生培训;二是校企联合培训。发挥企业招工优势和学校办学优势,把企业用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结合起来,搞好劳动力供需对接,实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课在县内培训基地学习15─90天,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再到就业单位实习;三是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战略。即大员上阵,到用工重地考察访问,交朋接友,建立感情,同时请重点城市有关行政领导及企业老板来罗田考察培训基地,联合各培训学校、用人单位主办不同形式现场签约会12场次;四是实行外引内联,跟踪服务,长效管理,组织罗田外出打工者,成立相应地区的外出务工互助组织,设立信息窗口35个,互动提供服务。积极当好参谋,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县委、县政府付诸实施,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外出务工农民排忧解难,提高了转移培训就业率。 
五、健全培训制度定规章,加大监管力度。 
“阳光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是一项经常性的复杂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为此,县“阳光工程”办十分注重健全培训规章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阳光工程”规范实施,在制订《罗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一是建立培训基地认定制度。制定了《罗田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办法》,对培训单位组织专家审查认定,对项目实施实行合同管理;二是建立了“阳光工程”公示制度。将培训任务、专业、人数、培训时间、收费标准、培训补助经费、就业去向、监督电话等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立培训月报告制度。培训基地每期培训班开学后10天内,县阳光工程办专门派人,深入到各培训学校核定上报培训人数,督办有关公示情况。同时分月定时向上级阳光工程办报告项目培训单位、培训内容、培训人数、结业人数、办理职业资格证人数、转移就业人数和就业去向;四是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帮助认定的培训单位建立了培训台帐及学员转移安置台帐。五是建立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县“阳光工程”办专门制定了《罗田县“阳光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对培训单位,实行分期检查验收,依照国家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财农〔2004〕38号文件,审查 
、发放、复核合格学员名单、代金券、收费票据,并签署意见后,报县财政局向培训单位直接拨付培训直补经费,全额直补兑付了培训补助费;六是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制定了《罗田县阳光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实行定期不定期深入培训基地,采取暗访、抽查等形式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七是建立奖惩制度。实行奖优罚劣,调动培训学校的积极性。对工作积极、任务完成好、成绩突出的培训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增补下年度示范性培训指标。对弄虚作假、非法挂靠不执行项目有关规定、不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并将违规单位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取消申报培训基地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下年度参与“阳光工程”培训项目资格,并通报批评;八是建立学员培训就业跟踪管理制度。对于经县阳光工程办认定培训单位,培训后安置的农民工,最少要跟踪服务1─2年,在此期间,农民工对工种不满意或因企业正常裁员,原培训单位要保证重新安置,不得另行收取费用。同时,还督促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制订在岗再培训计划,并对经培训的农村劳动力进行统一微机档案管理。 
六、宣传政策讲典型,吸引农民来参训。 
为了使“阳光工程”的一系列政策深入人心,更多的吸引农村劳动力自觉自愿的参加阳光工程培训,他们采取给全县农民印发公开信,在广播电视台开辟专栏讲座、跟踪已培训转移就业的农民工、服务于农民工\发简报总结已就业农民工典型事例等办法,广泛的开展宣传工作。一是大力宣传政策和用工信息。他们共印发了“致全县农民一封信”1万张,发到了乡、村、农户,张贴到了集镇;同时还在县、乡镇广播电视台举办专题节目50多次;利用乡村墙头黑板报刊发政策及信息220期次,编发阳光工程工作简报十期5200多份,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会议50多次。大力宣传了“阳光工程”一系列的政策和用工信息,使农民掌握了政策,了解了信息,提高了参训的积极性,实现了有序的转岗就业。二是着力宣传了“阳光工程助我走出穷山沟”的晏群和“借阳光工程破解打工难题”的许险峰类典型。用典型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参加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从而有序的转移到高档岗位,达到增加收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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