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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领导批示 大抓农民工转移培训

近日,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省委副书记陈训秋、副省长刘友凡对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汇报》作出重要批示。俞正声书记批示:“意见很好,同意。” 罗清泉省长批示:“同意。此项工作十分重要,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争取取得更大成效”。

为落实省领导指示,省阳光工程办公室提出了2005年下半年工作意见。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统一培训指导思想,增强培训使命感


全省现有农村劳动力2100万人,根据目前农业生产水平测算,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最多只需900万人,富余1200万人以上,2004年全省已外出务工的农民约560万人,仍有600多万需要转移。这部份人年龄偏大,上有老下有小,文化程度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转移培训工作的重点就在这部分人,难点也在这部分人。另外,据测算,近几年我省每年新增劳动力超过40万人,转移任务非常之重。因此,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作为破解“三农”问题、提高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


二是明确培训目标任务,加快培训速度。


省政府确定2005年全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600万人以上,通过劳动力转移农民人均增收100元以上。按照省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今年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争取达到150万人,其中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实施阳光工程,全年完成 28万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全年完成46万人以上,技能鉴定25万人;教育部门全年完成70万人左右;科技部门全年完成4万人以上;建设部门全年完成5万人以上;共青团全年完成2万人以上;妇联全年完成1万人以上; 党校系统全年完成1万人以上;扶贫办全年完成2万人以上;科协系统全年完成3万人以上;省供销社全年完成1万人以上。


明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一年,在全省实施“百万农民工转移培训计划”,其中阳光工程转移培训50万人,带动社会培训50万人。到2010年,实现转移1000万农村劳动力的目标任务。并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湖北经济发展“十一五”发展规划。


三是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


实施“百万农民工转移培训计划”,要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部门配合、整体推进、农民受益”的原则。我省职业中专、技校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充足,教学力量雄厚,培训场所、设施设备等教学条件较好,完全能满足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要求。整合全省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各类职业技术院校、技工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党校、团校、妇女干校和社会力量办学的作用,开展全方位的农民工转移培训工作。

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和行业优势,鼓励一切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培训,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各有关部门、各地区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订单、定向培训,扩大培训规模。


四是落实相关培训政策,完善就业服务。


各培训机构要规范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培训补贴政策,确保农民受益;按照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要求,尽快取消限制农村劳动力准入等就业方面的歧视性政策,对农民进城务工中的各种不合理行政性收费进行清理,及时予以废止,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务工信息服务网络,为外出务工农民提供快速、便捷的培训信息、就业信息服务;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学员,在办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时,为他们提供便利;着力开拓劳务市场,为农民工搭建就业平台,降低农民就业成本,提高转移就业率。


五是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提高使用效率


在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省级财政要调整结构,逐步增加配套资金。2006年的省级配套资金,要按中央规定落实到位。县级财政按每培训一人补贴50元的标准配套,确保阳光工程学员人均补贴标准达到200元,充分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逐步实行奖励机制,充分调动培训机构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对培训补助资金的监管力度。利用专项资金建设一批有品牌的培训基地。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拓宽农民转移培训的筹资渠道。 

六是创新培训工作机制,多途径办培训


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按照“以需定培,长短结合、以短为主,就地转移培训与输出转移培训并重,职前培训与职后培训并举”的原则,着力抓好订单、定点、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全面实现培训、就业介绍、就业后跟踪管理为一体的一条龙服务,使农村劳动力转移持续、健康、长效发展。

探索多途径办培训的模式。大力推行“贷款培训、就业还贷”、“免费培训、就业还款”的培训方式和“企业出资”办培训的办法,切实解决农民培训经费不足的问题。逐步探索经验,树立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农民、农民与银行、农民与企业相互间高度的信任。逐步放大,形成制度,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做大做强。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多数在基层、靠近农村,并需要大批的农民工从事加工等二、三产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与龙头企业结合,使农民就近培训,就近就业,既可解决龙头企业用工问题,又可以促进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增加农民收入。省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签订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用工合作协议,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展开,然后扩大推广。

大力推广企业订单培训。目前各地引进企业(包括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力度较大,对于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开展农村劳动力就近培训、就地转移十分有利。农民基本上就可以不出钱或少出钱,接受进厂前的短期上岗技能培训,进厂就业挣钱,离土不离乡。做到农民满意,企业满意,政府满意。

七是加大培训宣传力度,增加培训透明度和知名度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政策宣传力度。宣传形式要多样化,不拘一格,要深入农村,面对农民开展宣传。重点是要让广大农民知道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参加培训、进城务工和维权的途径和方式等。同时要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大对“阳光工程”、“双后双百”、“木兰花巾帼家政”、“青春富康”等工作典型、培训基地典型、培训学员典型的宣传力度,树立湖北劳务品牌,促进我省农村劳务经济的发展。

八是加强培训组织领导,强化培训部门责任。

大搞农民培训,加快农村劳动转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搞好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研究措施,落实培训及转移就业的具体任务。

最近,省委印发了《关于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建立了湖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14个部门组成,除原来8个部门外,增加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扶贫办、省科协、省供销社等6个单位参加。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总协调,农业厅承担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管领导要直接抓,群团组织一把手要亲自抓,并体现在工作部署、资金投入和干部配备之中。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委专题会议纪要精神,把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积极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逐步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履行职责,抓好落实。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办实事、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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