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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疏证》第一部分 为政篇(4) 作者 : 杨树达 树达按:《说文》云:义,己之威仪也。《大传》文之小义大义,义皆威仪之义。 《大戴礼记·保傅篇》曰: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傅,束发而就大学。卢辨注云,束发谓成童。 《白虎通·辟雍篇》曰:古者所以年十五入大学何?以为八岁毁齿,始有识知,入学,学书计。七八十五,阴阳备,故十五成童志明,入大学,学经术。故《曲礼》曰:“十年曰幼,举。”《论语》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 树达按:古人十岁学书计与幼仪,十三学《乐》、诵《诗》矣。孔子十有五而始志于学,不过晚乎?寻《述而篇》云:“志于道。”《里仁篇》云:“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一再言志道,不言志学。此独言志学,不莒志道者,孔子之谦辞,实则志学即志道也。 又按:《内则》云:“十年,出就外傅,学书计。”《大戴记》则云:“八岁出就外傅。”《白虎通》亦云:“八岁学书计。”又《尚书·大传》云,“二十入大学”,《大戴记》、《白虎通》则皆云十五入大学,彼此互异者,十年、二十年,举成数言之。八岁与十五,举实数言之:文似异而实同也。古人云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三十、二十亦皆举成数言之,不必截然三十、二十也。本章下文所云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亦如此,不必过泥也。 三十而立。 《礼记·内助篇》曰:二十而冠。始学礼,舞大夏,惇行孝弟,博学不教,内而不出。三十而有室,始理男事,博学无方,孙友视志。 《泰伯篇》曰:立于礼。《季氏箫》曰:不举礼,无以立。《尧曰篇》曰:不知礼,无以立也。 《左传·昭公七年》曰:孟僖子病不能相礼,及其将死也,召其大夫曰:“礼,人之干也,无礼,无以立。” 树达按:三十而立,立谓立于礼也。盖二十始学礼,至三十而学礼之业大成,故能立也。 四十而不惑。 《子罕篇》曰:知者不惑。又见《宪问篇》。 《孟子·公孙丑上篇》曰:公孙丑问曰:“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由此霸王,不异矣。如此,则动心否乎?”孟子曰:“否,我四十不动心。” 树达按:孔子四十不惑,尽知者之能事也。孟子四十不动心,尽勇者之能事也。孔孟才性不同,故成德之功亦异矣。 五十而知天命。 《述而篇》曰:子曰: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 树达按:此盖孔子四十以后之言。《易》为穷理尽性以至命之书,学《易》数年,故五十知天命也。 《易·系辞上传》曰:乐天知命,故不忧。 《子罕篇》曰:仁者不忧。又见《宪问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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