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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汉语拼音方案》正式诞生。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整理出《关于修正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初步意见》后,即送请国务院审议。为了把汉语拼音方案审核、修订好,一九五六年十月十日,国务院根据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要求,设立了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由郭沫若为审定委员会主任,张奚若、胡乔木为副主任。委员有叶圣陶、叶恭绰、朱学范、沈雁冰、邵力子、陆定一、周建人、罗隆基、胡绳、马叙伦、许广平、陶孟和、黄绍竑、许德珩、舒舍予、钱俊瑞。

审订委员会组建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将“修正草案”(包括三人小组的修正第一式,林汉达的修正第二式,以及丁西林、黎锦熙、韦悫等人各自拟定的草案)提交审订委员会审订。

审订委员会召开了多次会议,就《汉语拼音方案(草案)》进行协商和座谈,但各方面的意见总是难以统一。周恩来总理为了使得我国文化生活中的这一重要工具尽早发挥作用,又专门指示审订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还不是文字方案,它是给汉字注音,帮助扫盲,帮助推广普通话的,它还不能代替汉字,因此现在不能废除汉字。至于汉字将来是否要用拼音文字代替,这个问题需要从长计议,现在不作决定。

根据周总理的指示,审订委员会委托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组织在京的各界人士进行座谈,还在北京和外地进行参考性的投票表决试验,并于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日,由中国文改会副主任胡愈之在审订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情况汇报。审订委员会于十一月二十一日举行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正第一式”作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修正方案。

然而,在一部分委员和群众中,对“修正第一式”仍有一些不同意见。为此,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二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由拼音方案委员会对第一式进行进一步研究和讨论。拼音方案委员会又作了大量的工作,才逐渐使大家的意见统一了起来。

一九五七年十月十六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举行第七次全体委员会议,会上一致通过了《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这样,汉语拼音方案就基本定下来了。接着, 在十月二十五日,政协全国常委会扩大会议讨论并同意了这个方案。十一月一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决议”指出,《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经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提出后,两年来,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各地方协商委员会组织了广泛的讨论,并且由国务院组织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加以审核修订,最后又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加以审议,现在由国务院全体会议通过,准备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讨论和批准,并且决定登报公布,让全国人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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