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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荣八耻”不应该仅仅是干部考核标准
中央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指出,把“八荣八耻”作为干部考核重要标准。 “八荣八耻”的深刻内涵,是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提升自身素质的需要。 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及民俗民风建设的基础性任务。是党员干部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共同的行为准则,是提升干部自身素质、提升民族整体素质的需要。 但它不应该仅仅成为考核干部的标准,而是考察干部的素质、提升民族素养的要求。 我们对干部的考核,有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标准,而且也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只是我们的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不按造作规则办事,出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并不是我们的考核体系、考核标准出了问题。我们党的组织处分条例,就是最科学的考核标准。 “八荣八耻”是一种意识形态建设,不可能作具体的量化,没有量化,当然就不能作为考核的标准。 “八荣八耻”应该是一种施政理念,是我们各级干部的荣辱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最佳体现,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 但不能把“八荣八耻”作为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 也不能把“八荣八耻”庸俗化,把什么条条框框都往上贴。 “八荣八耻”应该是我们党的理论体系的延伸,用以指导人们的言行,从而锤炼品质,完善自我。如果仅把“八荣八耻”看成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就是把“八荣八耻”的荣辱观狭隘化,因为它不仅仅是要求我们的干部要做到,而是我们整个社会都要向这个方向努力,它是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取向,不过是要求各级党的干部要首先做到,要做群众的表率。 怎么能把“八荣八耻”仅作为一种考核标准呢? 如果把我们也把“小平理论”作为考核干部的指标,是不是有些不伦不类呢?“八荣八耻”应该作为我们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而不是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
通过“八荣八耻”来检验我们的干部说的和做的有无差距,是否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要坚决防止“轰轰烈烈搞形式,认认真真摆架子”的浮漂作风,必须脚踏实地,坚持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切实把“八荣八耻”转化为我们整个民族的自觉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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