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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人识礼(1)

  『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有子说:“社会礼乐的运用,以创造和谐社会为贵。中国古代先王治理国家的原则,就宝贵在‘和谐’这个地方。如果不管大事小情,都由着他不管,想自然而然达到和谐的社会,往往是行不通的。我们知道‘和谐’的宝贵,而一味地迁就‘和’,不通过礼乐、道德的力量来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也是行不通的。”

  前面说学习、做学问,怎么突然说到“礼”呢?这就是《论语》的魅力之一,让你在突兀中寻找答案。关于“礼”我们往后还会再深入讨论。这里有子说了礼用的核心原则——和。有子总结尧舜到周武王时代的政治,最宝贵的就在于“和为贵”。实际上,“和谐社会”是一切政治行为的最高境界,但要真正创造“和谐”社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有子说了两种错误的追求“和谐”的观念:

  一是“小大由之,有所不行”。什么事情都任由它发展,是行不通的。比如市场经济是不是完全自由的经济?当然不是,政府需要宏观调控、服务和管理,否则人们为了钱什么坏事都能干出来,各企业也可能因重复建设而产生巨大的浪费。企业管理的道理其实也是这样的。所以古人所谓“无为而治”、“恭己正南面而已矣”,并不是什么都不管,而是“不乱管”。

  另一个错误观点是“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我们要留意这个“亦”字,就表明与上句的并列关系,表明“知和而和”和“小大由之”一样是错误的。如果仅仅为和而和,凡事只当和事佬,对矛盾双方不分青红皂白各打五十板子,表面维护一团和气的假象,不以“礼”来约束人们的行为,也是行不通的。

  “小大由之”可能大多数人都知道行不通,可不少人会有意无意地犯“知和而和”的毛病。比如家庭暴力,有多少妻子因为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而一再地纵容丈夫的变态行为?比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问题,政府会否因为担心丑闻外扬,影响执政党的形象而不彻底查办呢?有子告诉我们,真正的和谐是在圆满解决各种矛盾中形成的,而不是表面掩盖矛盾。圆满解决矛盾的办法就是“以礼节之”,以法律、道德为准则来处理各种问题。

  “和谐”更进一步讲,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其他生物的和谐、人与天地自然的和谐三个层面。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来又包括了法律、礼乐等多个影响因素在内。国家禁黄、赌、毒的工作还仅限于法的一面,而对民众的道德教育则起“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对建设和谐社会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在决定事情成败的因素中,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知书达礼的人才能“得道多助”。所以,懂得礼用“和为贵”的基本原则,才能将学问切实运用于实际。学习“利益时代、利益他人、利益自己”的目标就是以“礼用和为贵”为前提和基础的。所以,礼乐是孔子十分推崇的治国手段,它既是学习的重要内容,又事关学问能否真正付诸实践。本篇从这一章开始转而讨论礼与为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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