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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拼音方案

报告中还谈到汉字的前途,即汉字将永远存在,永远有人使用。也谈到文字拼音化过渡时期的设想,即两种文字体制并存,而过渡将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

吴玉章的这个报告,阐述了一九五五年以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研制的汉语拼音方案的性质和作用。

这次会后还举行了分组座谈会,参加座谈会的有在京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文化部、教育部、高等教育部、科学院等单位的代表共162人。从三月到四月,全国各地政协中组织了《汉语拼音方案(草案)》讨论的有22个省、3个市、2个自治区、26个省辖市、4个县和1个自治州,参加讨论的人数在1万以上。同汉语拼音关系比较密切的邮电、铁道、海军、盲聋哑教育等部门都组织了专门讨论。此外,从一九五六年二月到九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收到全国各地各方面人士以及海外华侨的书面意见4300多件。

根据各界的意见,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拼音方案委员会在一九五六年四月到一九五七年十月期间召开了十次会议,讨论和修订《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组成了由王力、陆志韦、黎锦熙参加的三人小组,由他们起草对“草案”的修正要点,并拟出一个“修正草案”。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拼音方案委员会召开修订座谈会,陈毅、胡乔木出席了会议。在这次座谈会上讨论的修正草案,有王力、陆志韦、黎锦熙三人小组的一种,以及丁西林、林汉达、韦悫、黎锦熙等人的个人修正草案数种。经过讨论,决定以三人小组的草案作为修正第一式,林汉达的草案作为修正第二式。一九五六年八月,拼音方案委员会发表了《关于修正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初步意见》⑤。在意见说明中,概括地叙述了修订《汉语拼音方案 (草案)》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和不同意见,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

“说明”中写道:“采用拉丁字母作为汉语拼音的工具,在这个原则问题上绝大多数人意见一致,但是在方案的技术问题上,在少数拉丁字母的具体运用上存在不同的意见,这种情形是并不奇怪的。拉丁字母为世界各民族长期广泛应用,已经获得了对各种语言的较长适应能力。拉丁字母的这种特点,一方面使它的确能够适应汉语的需要而为汉语拼音服务;另一方面,拉丁字母为了适应汉语,也就可以有不止一种安排”。“字母的具体安排上意见所以分歧的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各人对于方案的要求重点有所不同。有的人重视教学的方便,有的人重视学会以后实际使用的方便。有的人从机械应用的效率出发,要求字母的总数少一些;有的人从语音的准确描写出发,认为字母总数最好多几个。有的人重视运用拉丁字母的国际习惯,有的人重视汉语语音系统的固有特点。有的人着重在为汉字注音,有的人着重在设计一种拼音文字。……每一方面的要求都是有理由的,孤立地来看,每一个要求都是应该满足的。但是要在一个方案里头,使每一个要求都满足得一样好,事实上是办不到的。这些要求发生矛盾的时候,只能权衡轻重,统盘考虑。”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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